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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住建局积极推进联合竣工验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民乐县住建局 作者: 段晓 日期: 2024-10-28 10:42

    近年来,民乐县住建局着力服务项目建设,采用竣工“联合验收”新模式,将质量验收监督及消防、规划、人防、档案、地震、气象等单项验收联合办理。从以往多个部门独立验收改为“全程统一”验收,通过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家牵头,联合踏勘、一次告知,现场查验、一份文书,限时办结”的联合验收模式切实为企业减负。

    优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项目各环节审批。不断优化审批环节,适用于我县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等事项纳入联合验收。对实行竣工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已完工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通过工改系统提交申请由主管部门“一窗受理”并联合规划、人防、消防、质监和工程档案等部门开展竣工联合验收。今年以来,共办结建设工程联合验收项目23项。平均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最短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加强改进服务,全力破解企业多次跑问题。县住建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责,政务大厅工改专区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工改系统”平台统一接件受理,自动推送至各专项验收部门。各专项验收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在“工改系统”平台受理,办结文书同步反馈牵头单位。联合验收事项全部通过的项目,牵头单位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并归集各单项验收合格文书,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备案事项。竣工联合验收“一窗受理”,减少企业多次跑办、多次现场勘验、重复提交材料等,由原来的串联验收变为并联验收,将原来的等待上门变为主动服务,让企业感受办事的快捷与高效。

    靠前服务指导,全力帮扶企业解决困难。为提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联合验收充分融入“提前服务”理念,建立“材料指导”、“现场指导”的服务机制,各参验单位在正式验收前,提前上门,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边建设、边检测、边准备竣工资料,共同为联合验收项目提供更加优质周全的服务,保障联合验收顺利进行,提速项目投产。住建局将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切实提高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